(非重点)浦江县丰安书院建设工程浦江县丰安书院建设工程浦江县丰安书院建设工程[Y3300000020000223001001]招标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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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3300000020000223001001

一、招标条件

浦江县丰安书院建设工程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402-330726-04-01-195901号文件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毛亚线以东,浦阳江以南计划于2026年6月建成。项目业主为浦江县晶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浦江县晶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浦江县丰安书院建设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规划建设用地约105.316亩,总建筑面积约5943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5513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300平方米。

2、招标范围包括地下室,1#教学楼,2#食堂、报告厅3#风雨操场,4#行政楼,5#宿舍楼、6#宿舍楼,7#教职工宿舍楼,8#南门卫室,9#架空平台,10#北门卫室的建筑及安装,智能化工程、光伏系统及室外配套等工程。

3、本次招标工程建安工程造价28051.2786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4、施工总工期:700日历天

、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但组成同一联合体参与本标段投标的除外;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4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上的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工程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合同和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的顺序认定。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共同承接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仅认可为该项目承包人中施工方的业绩,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注:公共建筑指居住建筑以外的民用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但不包括住宅、商住楼、厂房;下同〕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现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 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4、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上的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单个工程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合同和工程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如业绩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仅指竣(交)工验收阶段及之后签署的工程资料,如竣工图、工程价款最终结算凭证等;多个证明材料就同一内容存在不一致的按其他相关的竣(交)工验收资料、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合同、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备案资料)的顺序认定;但合同和竣(交)工验收记录(报告)载明的项目负责人信息需一致,否则不予认可。本项目不接受分包合同业绩。〕

(三)其他:

☑ 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5、其它要求:项目部组成人员的要求详见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项目部人员组成表

招投标方式

1、公开招标。

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月  日 2024年  月  日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mctc.com),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  月  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4年  月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mctc.com)。

3、☑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网址:http://kb.zmctc.com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光盘,样品等材料,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或样品存放室)。递交光盘,样品等材料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浙 江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平 台 (Http://www.zmctc.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江县晶翠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浦阳街道中山北路169号6楼

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1865792370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浦江县五里新区学林苑3幢11号

联系人:张先生、楼先生 

联系电话:15205795183、13867953630

2024        




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正文202404301019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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